關于轉發切實做好持續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7-07 閱讀量:2174
合建質安【2013】79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
現將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持續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3】72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結合《關于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13〕55號)和《關于進一步強調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13】69號)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8月上旬我市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省氣象局已于7月30日16時啟動重大氣象災害(高溫)應急預案三級響應,為有效做好持續高溫天氣應對工作,各建筑施工單位要切實改善工人勞動作業和住宿生活條件,制定科學合理作息制度,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工地應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高溫期間每天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4時不得安排露天作業。各建設、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防止發生高溫中暑。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近期要加大對施工現場貫徹防暑降溫情況的督查力度,對違反高溫期間錯時施工的責任單位,一經查實一律嚴肅處理。
2013年8月9日